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為維護平等、安全的職場環境,子公司臺灣銀行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設有職安專責單位及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委員人數共計12人,主任委員由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擔任,當然委員7人由主任委員指派總行部處主管擔任,選任委員4人由工會推舉之。
臺灣銀行委員會至少每3個月召開1次,負責審議各項健康管理、職業疾病預防及健康促進事項、職業災害調查報告等,關注員工健康及工作環境安全相關議題,並定期追蹤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情形。
此外,臺灣銀行各營業單位均依規設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急救人員及防火管理人員,以維護營業單位的安全與衛生;另為即時更新職安新知,依法定頻率指派具相關證照人員參加在職教育訓練,並持續進行工作場所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致力於打造零災害的職場。
職業傷害及職業病預防計畫
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
用以預防員工因長期暴露在設計不夠理想的工作環境、重複性作業、不良的作業姿勢或工作時間管理不當下,引起工作相關肌肉骨骼傷害、疾病之人因性危害的發生。
傷害狀況調查及分析:臺灣銀行主動辦理員工傷害或肌肉骨骼傷害狀況調查,內容包括職業傷害統計與分析,並進行預防肌肉骨骼傷害、疾病或其他危害之教育宣導及訓練;另就結果做出危害評估,提出告知風險、健康指導、調整或工會工作等健康保護措施建議。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
為避免員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針對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可能促發疾病之員工,臺灣銀行安排高風險群之臨場服務醫師及護理師訪談,瞭解適性配工之需求,並予以健康相關指導。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透過採取適當配置工作場所、依工作適性調整人力、提供必要保護措施,以保障員工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而致身心理疾病。
公告預防工作場所職場暴力之書面聲明,利用同心集思會或線上學習網,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教育訓練等措施,確保勞工身心健康、建立友善職場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