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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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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緩氣候威脅,本集團除積極推動各項環保節能減碳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外,臺灣銀行亦以身為國營龍頭銀行的責任,強化綠色金融、責任投資等永續金融服務,充分發揮業務影響力,期望藉由我們在金融市場所扮演的關鍵角色帶動同業與各式產業,齊心協力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及永續發展目標。

臺灣金控集團為達成環境永續目標,除制定《永續金融政策》,引領集團各公司發展外,金控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含臺銀保經)均已設置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戮力推展責任金融、環境永續、社會參與、公司治理、員工照護及顧客權益等面向。透過積極推動永續金融業務,強化綠色金融,協助我國綠能產業發展,以順利完成低碳轉型。

TCFD核心要素

核心要素 揭露事項
治理
  • 臺灣金控集團負責制定永續金融政策與設置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除作為推動集團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 引領永續經營發展方向,統籌ESG各項政策及策略外,所設置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臺灣金控及各子公司最高治理及管理階層擔任委員,並由臺灣金控董事長及總經理分別擔任正、副主任委員,負責監督相關作業執行情形,以確保各項目標得以順利完成,每年並將ESG推動情形向董事會報告。
  • 成立永續發展推動小組,並就財政部「ESG倡議平臺具體執行方案」中,有關氣候變遷風險、環境保護及綠色金融等永續金融目標之執行及成效進行追蹤管控。
  • 透過集團風險管理專案小組會議,督導子公司風險管理部門定期報告氣候變遷風險管理執行情形,並作為各子公司之經驗分享與知識交流平臺。
  • 集團各子公司亦透過各自之「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統籌永續及氣候變遷議題,並定期向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報告相關執行情形與實施成效;臺灣銀行亦透過風險管理委員會定期監管各項氣候變遷風險管理結果,包括:氣候變遷風險評估結果及相關因應作為、對作業風險損失事件發生頻率與損失金額之分析等。
策略
▼建立意識
  • 臺灣金控集團透過持續關注氣候相關議題之國際發展趨勢,致力提升全體同仁的氣候變遷意識與因應知能,並全力配合政府政策,以集團中對外營業單位最多、觸及客戶最廣的臺灣銀行為帶動產業綠色轉型的主力,為我國 2050 淨零排放目標做出貢獻。
▼具體因應
  • 對於集團自身所能貢獻的節能減碳措施上,臺灣金控設有「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訂定組織內部之節能目標,執行強化節能管理、提升設備效能,落實節能措施及節能意識之教育宣導。每半年召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會議,檢討節約能源推動情形、節能目標執行成效及擬訂改善對策。
  • 訂有集團《重大偶發事件危機處理實施要點》、臺灣金控《重大偶發事件危機處理須知》等規範,於災害發生時,迅速通報並採取相關應變措施,期能降低損害,維持正常營運;子公司亦均訂有危機通報處理、災害緊急應變、營運持續管理等相關規範,以降低重大實體災害(如地震、火災)或服務中斷事件所造成之衝擊。
▼透明揭露
  • 臺灣金控及臺灣銀行協同參與由銀行局暨銀行公會邀集銀行同業成立的「氣候變遷風險管理專案小組」,透過氣候風險管理知能提升,奠定氣候變遷因應韌性基礎,該專案業完成「本國銀行氣候風險管理實務手冊(含案例彙編)」,銀行公會已函報至銀行局,並進行全體銀行宣導會議及問卷調查。
  • 臺灣銀行為響應金管會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簽署或遵循國際有關永續金融主題之倡議及原則,業於2022年5月簽署支持TCFD,宣示接軌國際與落實永續經營的決心。
  • 臺灣銀行為持續精進導入TCFD架構,已委請專業顧問公司輔導全面導入,於2023年6月完成。
  • 臺銀人壽參與由產、壽險公會成立之「本國保險業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實務手冊」專案小組,定期召開專案會議,研議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等四個層面之章節架構、內容及案例等,該專案業已辦理完成,將依循實務手冊內容,完善公司氣候變遷風險管理機制。
  • 臺銀人壽遵循金管會要求,於2022年「保險業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Own Risk and Solvency Assessment, ORSA)監理報告」增加氣候變遷風險辨識,並於自設壓力測試新增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情境,以瞭解對經營實務可能造成的改變或衝擊等,以強化風險評估結果的精準度。
  • 臺銀證券為因應櫃買中心最新修正之「證券商風險管理實務守則」要求證券商應於 2023 年 6 月底前揭露氣侯風險管理資訊,將與同業及證券商同業公會保持密切聯繫,以建置周全之氣候風險管理機制,並完整揭露;另為強化氣候變遷風險管理,已委請專業顧問公司協助導入TCFD架構,於2023年5月完成TCFD報告。
▼帶動產業
  • 臺灣金控集團持續積極配合政府綠能政策,掌握相關綠色商機、促進產業永續發展;如鼓勵企業重視綠色能源及 ESG 永續投資之發展,協助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對於現金增資、轉換公司債及普通公司債等所有承銷案件,亦落實 ESG 評估流程,善盡盡職調查的責任,創造長期投資價值。
風險管理
▼風管制度
  • 臺灣金控集團已將氣候變遷風險納入集團「風險管理政策及指導準則」以為各子公司遵循之規範,並持續督促子公司完善氣候議題管理制度、精進實體風險辨識及管理、進行投融資組合碳排放之計算(俾利掌握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氣候風險投融資管理、高碳排客戶管理、氣候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之訂定。
  • 督促子公司落實赤道原則與盡責投資原則,加強審視授信客戶與投資對象是否善盡環境保護、誠信經營與社會參與之責,並加強貸後與投資後之追蹤管理效能,持續引導其強化氣候變遷風險因應對策。
  • 自 2021 年第 3 季起於集團風險管理監控報告揭露「氣候變遷風險」管理情形,並按季將氣候變遷風險評估結果及相關因應作為提報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
  • 臺灣銀行已修訂風險管理政策,將氣候變遷風險落實至風險管理架構中,建立氣候變遷風險辨識與陳報機制,並於2022年11月依據「本國銀行氣候風險財務揭露指引」,增訂「氣候變遷風險管理準則」。
  • 為符合TCFD對於情境分析與壓力測試的要求,金管會銀行局暨銀行公會於110年3月邀集銀行同業成立氣候變遷壓力測試小組,臺灣銀行業依要求於2022年6月完成小組壓力測試試算作業(測試結果顯示尚符壓力測試合格標準。)。另金管會已於2022年底公布「本國銀行辦理氣候變遷情境分析作業規畫」,要求銀行除於2023年5月底向主管機關申報情境分析結果外,並應於2023年6月底辦理前一年度氣候風險相關財務揭露時,將評估結果納入TCFD揭露範圍,臺灣銀行持續依規定辦理情境分析作業。
  • 臺銀人壽於2022年3月修訂「風險管理政策」、「風險管理準則」及「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政策」,新增氣候變遷風險管理相關內容,並於2022年12月參考TCFD指引、壽險公會TCFD實務手冊及實務作業,增訂「氣候相關風險財務揭露及管理準則」;將逐步依《本國保險業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實務手冊》,強化相關風險管理機制建置。
  • 臺銀人壽業參考《本國保險業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實務手冊》之氣候相關風險指標與目標範例,於2022年設定6個氣候關鍵指標並訂定短中長期目標,將自2023年起定期追踪控管,並將結果提報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
  • 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為配合金管會綠色金融3.0政策及執行規劃,於2023年5月發函要求保險公司辦理氣候變遷壓力測試作業(情境與TCFD實務手冊之情境範例相同),並於6月底前將相關資料送保險安定基金彙整後送保險局,臺銀人壽持續依規定辦理壓力測試作業。
  • 臺銀證券於2022年8月修訂「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將氣候風險納入風險管理項目並增訂氣候風險相關之管理與揭露機制。
▼實體風險
  • 各子公司均依據「科技部災害管理資訊研發應用平臺」AR5 情境之淹水風險辨識(臺灣各鄉鎮地區依據淹水危害程度分為 5 級),就風險最高等級的區域,與營運據點、自有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不動產授信擔保品等座落情形進行盤點、分析;其中臺銀人壽並參考盤點結果,在自設壓力測試中新增相關風險情境辦理測試,並將結果納入 ORSA 監理報告。
  • 各子公司均已對營運據點建立良好的實體風險調適措施,針對重大災害事件(包括風災、水災等)因應訂定相關處理規範,於前揭災害發生時,迅速通報並採取相關應變措施,以降低損害並增強公司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另均訂有《作業風險損失事件蒐集要點》,將天然災害事件所導致之人員或資產損失列為作業風險損失型態之一,對損失事件發生之頻率與損失金額予以分析,每季陳報風險管理委員會。其中,臺灣銀行為增強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已設定相關永續策略藍圖目標,如對於高淹水風險區之營業據點規劃設置防水閘門及購置沙包防洪(短期目標),以及興建行舍之建築計畫,將電氣設備設置頂樓等(中期目標)。
▼轉型風險
  • 針對氣候相關轉型風險:各子公司2022年度依據「環境保護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碳排放量資料分析,就碳排放量較高產業計有電力業、鋼鐵業、基本化學材料製造業、煉油業、水泥業及半導體製造業等六大產業,盤點相關曝險情形,作為2023年行業別投資及授信限額訂定之調整因子,各子公司將持續健全高碳排產業管理機制;其中,臺灣銀行及臺銀人壽並將其盤點結果納入壓力測試作業。
指標及目標
▼實體據點因應
  • 臺灣金控集團將持續推動營運據點取得綠建築標章,建築規劃納入綠色永續思維,包含生態綠化、透水鋪面、室內通風及保留大片採光,減少照明與空調用電,並透過水回收有效善用水資源。
  • 集團設定氣候風險相關評量指標,包括:建置太陽能光電、節能減碳(節約用電、用油、用水、用紙)、興建綠建築行舍等。
▼限制高風險產業
  • 臺灣金控集團依行政院主計處行業中分類對 38 個行業別分別訂定授信、投資限額,依前揭行業別分類基礎,辨識高碳排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基本金屬製造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化學材料製造業等 5 大業別, 其總限額占全部行業限額比重如下表;所設限額比重將逐年下降,且實際暴險亦遠低於年度限額。
  • 5 大高碳排業別之年度限額目標與實際承作情形: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限額 實際承作餘額 限額 實際承作餘額 限額 實際承作餘額 限額
    授信 16.66% 3.16% 16.18% 3.33% 16.09% 4.63% 16.12%
    投資 11.35% 4.47% 11.22% 4.45% 10.83% 4.45% 10.70%
▼落實盡職治理
  • 臺灣銀行於辦理企金授信案件時,逐案依據「企業授信戶ESG檢核表」,就ESG之三大面向分別對授信客戶進行檢核與評估,除將溫室氣體減排成效納入檢視項目,以鼓勵授信戶提出節能減碳等溫室氣體減排計畫,並於授信案納入道瓊永續指數、臺灣永續指數、公司治理等ESG指標,據以調節授信利率,以引導授信戶重視強化ESG行動。
  • 臺銀人壽對放款法人戶已訂定《臺銀人壽企業授信戶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檢視表》,內容涵蓋:排除政策爭議性產業(博弈、色情)、環境保護、企業誠信經營(治理風險、人權)、企業社會責任等,作為授信判斷。另訂有《投資政策》、《有價證券投資辦法》等規定,包括資金運用範圍、投資規範、限制及風險等,以善盡機構投資人之責任。針對國內投資,亦參考國內上市櫃公司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專業獨立機構之評鑑以及 ESG 相關之指數,國外投資則參考彭博資料庫所提供之 ESG 資料,以多元面向評估社會責任投資。
  • 臺銀證券依據《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訂定《盡職治理政策》,透過關注被投資公司及發行公司之營運狀況,參與法人說明會、與管理階層互動、出席股東會與投票等方式參與被投資公司及發行公司之公司治理,並將被投資公司及發行公司之 ESG 面向納入考量,整合於投資或承銷流程與決策中,以促進被投資公司及發行公司之永續發展,進而提升客戶長期利益,並對整體社會帶來正面影響。